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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2月09日 星期一

改进基层民主管理的对策

□罗 芳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09日 006版)

当前基层民主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改进和完善。

一是搞好基层人员民主意识培训,提高民管会成员的素质。一个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这直接与该单位的基层人员的民主意识有很大关系。因此要搞好基层单位的民主建设工作,有必要先从该单位基层干部民主意识培训抓起,让基层干部真正明白什么是民管会,民管会与其它会有什么不同,民管会的组织者是基层工会主席,不能搞一人说了算,否定民管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是规范基层民管会的操作程序,探索民主管理决策票决制。基层单位民管会操作过程必须规范,民管会什么时间召开,有啥内容要讨论,特别是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多少时间告知民管会成员,让民管会成员充分酝酿,心中有数;民管会成员构成中,除队干、班长外,普通员工占民管会成员的比例必须达到矿规定的要求;民管会成员参会人数达到多少开民管会才有效;重大事项的审议通过,到会人员多少人赞成才有效,这些操作程序必须进行规范,尤其是民管会表决形式要进行探索,过去民管会表决时大多数单位都采用举手表决形式,由于基层单位的党政领导也是民管会成员,也在会上,这种形式就使一些员工的意见不好发表,就是发表,有些员工也是小心翼翼,有顾虑,怕被穿“小鞋”。因此,表决形式可以采用票决制,凡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和规定,必须经过民管会、职工代表大会票决通过,以此来监督和提高基层民管会、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

三是完善基层民主管理的监督机制,建立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应该建立民主管理的监督机制,成立民主管理的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基层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基层工会、企管科、办公室、政工科、劳工科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小组要加强对基层民主管理的监督,每季度定期进行检查,平时实行不定期抽查,主要检查该单位民管会召开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民管会成员结构是否符合规定,民管会会前是否有准备工作,民管会重大事项是否讨论审议,是否签到,民管会的表决形式如何等。建立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对检查出违规的基层单位,或者是没有检查出来问题,而该单位有员工反映出的问题,按其情节轻重,追究该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队长责任,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处理的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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