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农民工干完活拿不到钱,杭州中院——
用“举证责任倒置”帮农民工讨薪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08日 006版)
本报讯 (通讯员钟法)日前,赵昌勇等22名农民工终于讨回了差点要打水漂的辛苦钱。杭州市中级法院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调处了这起疑难劳资纠纷案,使22名民工在年前讨到工资。
赵昌勇等22名民工为讨回近30万元的工资,手持八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徐某出具的欠条,将该公司诉上法庭。但由于该公司否认22名农民工曾在工程现场做过工,加上农民工受诉讼能力所限,出现庭审陈述矛盾等情况,原一审法院未采信欠条的证明效力,未支付农民工的诉求。
日前,22名农民工上诉到杭州中院。杭州中院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后,通过多方联系找到了出具欠条的关键人物徐某。二审庭审时,徐某出庭,澄清了案件的关键事实。但是,庭审中出现了一个争议焦点:究竟是谁完成了此案所涉工程的部分木工工作?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法官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加重了公司的举证责任,限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其认可的完成涉案工程木工工作的人员名单,但该公司无法提供。
由此,法官抓住案件的矛盾症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该公司同意按照欠条上的金额总数一次性支付农民工90%的劳动报酬。对法庭的调解,农民工表示满意。春节前,22名农民工终于讨回了自己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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