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法院、工会联合开展“情暖职工维权活动”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08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郑良)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情暖职工维权活动”,为职工维权提供“绿色通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三明市中院负责人介绍,“情暖职工维权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为困难职工(含农民工)维权工作打造诉讼“绿色通道”,对涉职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障困难职工权益。
通过建立挂钩法官指导、维权信息通报、职工维权案件诉前调解、委托工会人员调解以及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等制度,建立法院与工会良性互动的服务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据宁化县法院院长俞和勇介绍,2009年初,宁化县法院和县总工会联合开展“情暖职工司法维权行动”,在县总工会设立“职工民生司法维权中心”,法院由民一庭、立案庭、执行局4名法官与工会的3位人民陪审员组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活动开展一年来,宁化县法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已审结涉及职工权益案件229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53万余元,其中调解结案210件,执结案件211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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