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02月06日 星期一

【道德观察】收费涨价请慎言“用之于民”

■李瑾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06日 005版)

从4月1日起,北京王府井、燕莎等地白天(7:00~21:00)占道停小型车,将在现有基础2.5元/半小时的基础上上涨一倍,为5元/半小时;超过1小时后为15元/小时。假如在一类区域上班,开车上班的开支将大大增加。以每天停车8小时为例,如果停在地下,一天的成本将增加8元。如果停在地上占道停车场,每天的支出将增加75元。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北京重点区域非居住区的停车费调整方案。市发改委表示,调价后,政府将相应提高向占道停车企业征收的占道费标准,保证调价收益用于道路及停车设施建设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来自北京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市财政收入中,占道费收入3372万元。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数学题。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400万辆,单车年停车费保守计算以1000元为例,全年的停车费至少也应该有40亿元,然而,北京市财政收入中,占道费收入只有不到十分之一。从另外一个角度计算,北京市截止到2009年11月17日,交管部门统计的全市路侧停车位共有63979个,平均一个占道停车位政府一年征收上来的费用只有500多元。简单计算就知道,一个车位以每天收费5元计算,一年的财政贡献应该在近2000元左右,四分之三的收入究竟进了谁的口袋?这是一个保守的计算方法,事实上,众所周知,一个车位每年的财政贡献应该远远大于500元这个数字。

基于以上两个计算看到,停车费涨价的动机是好的,目的通过停车费用增加,释放道路通行潜力,但是,涨价带来的收益将流向哪里,值得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调查。如果没有对流失财政收入的去向有明确的调查,未来涨价带来的收益,确实实现了“取之于民”,但却未必真能“用之于民”。一句话,钱都没收到政府口袋,何谈“用之于民”。

涨!涨!涨!机动车总辆从300万辆到400万辆,东京用了12年,北京只用了2年半。快速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导致京城路网格局、公共交通体系措手不及。北京市政府官员明确表态,北京不会使用行政手段限制机动车购买。现实问题是,如不限制机动车数量,而要治理交通拥堵,就必然要限制机动车使用。

收!收!收!尾号限行的效果已经被上升的机动车数量所消释,下一步,通过区域停车费涨价、中心城区通过费、机动车排污税费等限制使用车辆的传闻一再出现在媒体上。尽管很多方案都在探讨中,也有官员出来澄清媒体误读等等,但区域停车费涨价已经成为事实,未来,附加在一辆机动车身上的“收费潜力”应该说还是有很大想象空间。

无论是将要收取的,还是已经收取的费用,机动车保有者最想了解的还是,“我的钱确实被收走了,但被收走的钱是否真的进了政府财政?政府财政又真的将这笔钱用在了我的身上吗?”

早在2006年初,北京市一位副市长就坦言2005年的交通罚款超过10亿元,而当年年底的机动车拥有量才260万辆。以目前的400万辆推算,以及由于限行增加的收费项目估算,去年各种交通罚款总额应该在20亿元左右。这20亿元可是实打实地落在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手里,这钱又是怎么花的呢?公众不得而知。

价格杠杆是政府在解决有限资源问题中经常使用的办法。这一点,在水费、电费、排污、垃圾等一众与民生有关的问题上我们都看到了它的影子。“取之于民”已经实现,无论民是否愿意。“用之于民”是否用,如何用,谁来监督?如何监督?此类问题不解决,请别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来忽悠民众。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