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
专人监管学术腐败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30日 005版)
本报讯(记者姜明 通讯员张剑)天津南开大学日前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中没有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这个完全由资深学者构成的组织,将成为专门监管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问题的指导、咨询和甄别机构。
2010年伊始,天津南开大学通过了《南开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章程》中指出,学风建设委员会是南开大学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而学术委员会则是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评判机构。
学风建设委员会将制定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基本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和政策。针对学校学术失范、学术不端行为,委员会将通过组织调研、专家鉴定、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审议秘书处呈报的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学风建设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并上报秘书处提交的报告,决定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关于学风建设的重大事项。如有重大学术不端行为,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参加讨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记者看到,在刚刚成立的天津南开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中,8位教授成员的专业背景覆盖了物理、数学、化学、生物、信息、环境、经济、哲学、文学、语言学、历史等学科。
根据章程,学风建设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委员会的工作,不代表任何学校或机构;如果委员的亲朋好友,或直系师生、上下级关系,以及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应主动提出回避;委员本人如有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应退出学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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