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进行时·“芜湖模式”(上)医药分开搞了两年,真的分开了
医生告别“潜规则”拿到了阳光收入 医药代表“做不下去”放弃芜湖市场
“医药分开,不仅仅是医和药的分开,更重要的是利益的分开。”最近一段时间,韩肃接受媒体采访时,通常是从这一句话开始的。
两年来,安徽芜湖“医药分开”改革被冠以“芜湖模式”等各种名号,备受各界关注。芜湖市卫生局是这次“医药分开”改革的主要参与者、倡导者,同时也是改革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作为芜湖市卫生局局长,韩肃首当其冲成为众多媒体追逐的主要对象。
由于很多记者把医药分开的关注重心放在“药价到底下降了多少”上,韩肃不得不首先从解释“医药分开”这个概念开始。在改革参与者看来,“药价降了多少”只是这次医药分开改革过程中一个非常浮在表面上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背后是医药分开。2008年1月1日,芜湖市在八家公立医院推行医药分开改革,原来的药房从医院脱离,统一归新成立的药品管理中心集中管理。改革者期望通过此项创新彻底杜绝“以药养医”、“过度用药”、“药品回扣”等现象。
改革在推进过程中,质疑之声一直未断。缺少药品收入利润的医院,如果缺乏政府财政的足额供给,如何保证正常运转?新成立的药品管理中心会不会成为滋生新的腐败的温床?没有了潜规则的医生会不会被迫跳槽?
所有这些质疑最后的指向都是:这次改革是否只是虚有其表,最终只会在喧哗中回归平静?
医药潜规则盛行,
市委书记痛斥体制弊端
对外面的人来说,芜湖的“医药分开”改革只是这一两年来发生的事情。而在芜湖的业内人士非常明白,这样的改革谋划可以追溯到三、四年前。
当时,在全国很多地方,药品销售问题多多,国家五部委曾针对药品销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芜湖市检察院向市卫生局发出的通报显示:收受药品回扣几成全行业的普遍规则,且越是名医,拿得越多。
“既然是普遍性的问题,就一定是制度造成的,而不单纯是医生的个人问题。”时任安徽省委常委、芜湖市委书记的詹夏来了解情况后,当即责成市卫生局“实施医药分开、堵住漏洞”。
“改革从那一刻开始酝酿,并逐步实施起来。”全程参与改革方案设计的韩肃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
改革从“医药分开”开始,意在“不能让药品收入成为医院和医生的利益”。这一利益分割直接触痛的是医院和医生。
在当时,对于一般的公立医院而言,药品的收入要占到医院总收入的40%以上,乡镇医院、私立医院这一比例更高。没有了药品收入,意味着医院效益失去了“半壁江山”。
并且,这样的改革直接影响到医生的收入。如果只算能看得见的“阳光收入”的话,医生工资收入偏低同样是不争的事实。在当时的芜湖,一名副主任医师,一个月拿不到3000元非常普遍。
“药品回扣、灰色收入虽然见不得阳光,但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医护人员收入偏低的缺陷。”对此,无论是医院的行政管理方,还是医院的管理人员、医生都并不隐讳,因为“这是全行业的普遍现象,并不是芜湖具有的特例”。
革除的是体制弊端,
而不是医院和医生的正当利益
在酝酿必须从体制上进行改革、根除医药潜规则之初,市长将全市8家公立医院的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召集到一起进行面对面交流,要求他们每个人都要充分发表意见。当时是2007年11月,离医药分开正式实施仅一个多月的时间。
座谈会上,8家公立医院的院长们普遍表现出担忧情绪,且态度消极。他们的担忧主要集中于“药品拿走之后,医院还有那么多人要养活,医院怎么发展?医院的欠债怎么偿还?”
改革之意坚决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当场拍板,承诺将医院院长们所担心的问题一一解决,不让改革直接关联者有后顾之忧。
当时,医院与医药公司之间的还款周期通常在一年左右,很多医院是依靠拖欠医药公司的药款来维持日常运转的。在此之前,芜湖市曾发生过医药公司因为没能拿到医药款而将医院告上法院的事。
芜湖市政府决定从财政拿出2500万元资金,作为无期无息贷款用于医院偿还历史欠债。
在以极高的效率解决好这些问题之后,市政府成立“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
身兼政府改革计划的设计者和医院行政管理者于一身的韩肃对此心里有本明账:改革是要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同时也要让广大医务工作者受鼓舞。革除的是体制带来的弊端,而不是医务工作者的正当利益。
八家公立医院一改以往由人事部门根据员工职称核发工资的做法,采取绩效考核制。医院对医生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卫生局对医院领导班子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办法,医院“一把手”的绩效最高可以享受到医院人均工资的三倍,而为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的工资不得低于院长工资。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倪白云告诉记者,按照绩效考核办法,他现在的绩效工资每月能拿到1000~1500元,在这之前,他每月只能拿到200元的绩效奖金。并且,区别不仅在于收入,更在于“以前拿的是回扣,拿时提心吊胆;现在拿的收入是阳光的,让人放心。”
政府主动买单,
为医药分开改革铺路
医药分开改革之前,政府财政每年给医院的补贴只能用于全市1000多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这项投入共4000多万元。除此之外,财政每年拨付给公立医院共550万元的专项资金。这意味着缺少了医药带来的利润,医院在职员工的收入势必会大大减少。
芜湖市政府决定为这项改革买单。
改革设计者决定探索新的医院补偿机制:医院所有离退休职工全部进入社保,由社保核发退休金,财政原先拨付给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资金转投医院。此外,在原有财政补贴不变的前提下,政府每年新增5000万元用于医院基础建设费用支出。
这一切只是政府为医药分开改革直接投入的资金数量,同时,政府协调的一些隐性服务也在为改革积极铺路。
之前,医院承担的医保服务采取的是后付制,即医院先垫付患者医保费用,年底由政府医保部门集中结账。领导小组通过协调,将后付制调整为预付制,即医保部门先预付80%的医保费用给医院,以节省医院现金流,解决医院资金周转困难。
“这种补偿机制的建立,对改革后的公立医院正常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韩肃深有体会。
在一次政府召开的专项会议上,市长让韩肃谈一谈医药分开改革的感受。韩肃在说了一句“首先得感谢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和强有力的领导”后特意补充一句: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绝不是客套。因为单就协调医保这一件事而言,如果不是政府主要领导的协调,单靠卫生局去协商,“简直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对别的地方而言,芜湖的模式可以学习,但不一定能够复制。”韩肃说。
实施第三方监管,
不让政府买单变成无底洞
2008年1月1日,芜湖市成立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同一天,芜湖市8家公立医院的药房也统一更名为药品调配中心,调配中心统一归药品中心管理。这是芜湖医药分开改革中一个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
苏元元是新成立的药品管理中心首任主任。上任之初,一张由芜湖市委直接颁发的任命书让曾经担当过多家医院“一把手”的苏元元立刻感受到药品管理中心在此次医药分开改革中的重要位置。
用苏元元的话来说,药品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执行”,即执行政府通过的决策和政府制定的监督权利。政府通过的决策主要是什么药可以进入药品管理中心,政府制定的监督权利是监督医院和医生有无违规用药行为。
“具体地说,想进入药品管理中心的所有药品都必须经由市招标中心统一招标采购,药管中心严格按照购销目录采购药品,保证医院需求。经过招标的每个药品都生成一个12位数字代码,医院如果想夹带采购也夹带不了。医院、医生、药品管理中心不与药品供应商进行直接联系,不让医卫人员有通过药品实施谋利的机会。”
同时,为了保证临床临时用药,药管中心备有临时采购程序。临床医生通过填写临时采购单,经科室主任或分管院长签字后,由药管中心根据需要采购。由于有着一套非常严格且专业的审核程序,即便是医院院长签了字的“单子”,也不一定能在药管中心通过。
种种程序形成了相当完备的监督体系,这让药品回扣无处可钻。安徽合肥的一位医药销售代表告诉记者,对于芜湖的市场,他“基本放弃了,因为确实没法做。”
“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斩断医护人员与药品供应商的利益链,已经具备第三方独立监管的雏形和方向。”苏元元反复强调,这在制度上具有合理性,“如果不在这一块进行监管,政府的买单将是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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