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维权范围 提升维权效力
永定工会建立调委会及时化解纠纷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在福建省永定县打工的江西籍农民工肖某,因工伤医疗费赔偿问题与所在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永定县总工会接到求助后,当即派员深入实地调查取证,进行调解,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当场签订调解书。日前,肖某一次性领到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和后续治疗费、生活费、残疾赔偿共计29.5万元。这是永定县创建“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职工纠纷的一个缩影。
2004年,永定县总工会为打破传统的工会维权方式,在全国首创了县级“职工110”,向社会公开工会维权援助热线电话,24小时接收职工诉求。此后,法院在工会设立“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议庭”,县总还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职工法律帮助机制、与政府办公室建立驻外机构维权联动机制,使“职工110”综合联动机制更加规范、操作性更强、成效更明显。
为进一步提升工会调解工作,破解工会调解纠纷“无资质”问题,2009年,永定县工会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了行业性“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委员5人、专职工作人员3人、法律顾问3人。县法院在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办案点,现场办理经工会调解的案件,使工会调解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调解;县法院委托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和包括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等纠纷,既拓展了职工纠纷案件受理范围,又方便了职工投诉。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开设了信访、咨询、援助等服务窗口,坚持“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务”理念,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决问题,为广大职工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亲情化服务。
永定县总工会主席吴炯亮介绍说,近年来,永定县总工会共受理职工来信来访3363人次,调解职工纠纷813件,调解率达98%,帮助职工追讨欠薪和挽回经济损失1428万元,为1572名职工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服务,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县级“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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