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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1月25日 星期一

公安部做出部署

源头治理 秩序管控 确保春运

■新华社记者 邹伟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25日 005版)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安部日前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源头治理、秩序管控等多项管理措施,确保春运期间高速公路不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干线公路不发生长时间交通拥堵。

据发展改革委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22.7亿人次,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交通管理任务繁重。

公安部部署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力争从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春运启动前,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春运驾驶人的驾驶资质进行审查;对2009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对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将通报安监和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同时,各地将协调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企业和场站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严禁参加春运。

——强化通行秩序管控。春运期间,全国将启动所有省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在重要路段设置市际、县际服务站,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旅游包车等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各地将严查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驳运逃避检查违法行为,严查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对烟花爆竹运送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确保恶劣天气下道路安全畅通。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做好恶劣天气应急交通管理工作,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提前发布恶劣天气、路况和交通管制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同时,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巡逻管控,引导车辆有序通行,预防长时间、大面积道路拥堵现象发生。

——积极服务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检查执法时将合理设置服务站和执勤点,提高检查效率,避免客运车辆重复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将依托服务站设置休息点,配备常用药品、饮水机,协调机动车修理单位设置维修点。除夕、元宵期间,将继续做好24小时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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