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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1月22日 星期一

哪里寻“同床同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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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2010年01月22日 006版)

中国有些成语是不讲道理的。比如这“同床异梦”就是一例。查辞书,原指夫妇生活一块,感情不和,比喻同做一件事各有打算。语出陈亮《与朱元晦秘书书》:“同床各做梦,周公且不能学得,何必一一说到孔明哉!”日后则“沦”为贬义,甚至指政治危险品,与“离心离德”、“心怀鬼胎”、“居心叵测”、“二臣逆子”沆瀣为伍。

其实贬斥“同床异梦”,本身是个虚假的命题,加之人云亦云,积非成是。其言下之意,是世界上真存在“同床同梦”的现象,人们理当“同床同梦”,而不可“同床异梦”。前者才是正常、应该、必须;后者则是非常、不该,当然也是不可容忍的。

然而大千世界同床夫妻即如银婚、金婚、钻石婚,如所谓“几十年从没红过脸”的恩爱伉俪,如孟光梁鸿式的模范夫妻,谁听说过他们能够“同床同梦”而非“同床异梦”的呢?它如父子、母女同睡一张床,也能找出“同床同梦”而非“同床异梦”的一例来吗?即如当年知青、今日农民工,睡连铺、通铺、地铺,甚至大桥下、屋檐下,幕天席地,虽然同“床”,做起梦来也一律吗?东北农村几辈人同睡一张炕,做起梦来也不允许“异”只能“同”吗?即如“同床异梦”的发明者宋代陈亮先生,连同历代的主捧者、奉行者、鼓吹者,他们之中谁能做到同他的“同床者”梦梦相同梦梦一致呢?现实中既然压根儿就不存在这玩意儿,又有什么理由、什么资格去否定、去问罪“同床异梦”的合理合情合法性呢?

梦从来五彩缤纷,变幻莫测,神奇荒诞,因人而异。庄生“晓梦蝴蝶”,李白“梦游天姥”,杜甫三夜“梦李白”,李后主“梦里不知身似客”,苏东坡“夜来幽梦忽还乡”,陆游“铁马冰河入梦来”,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多少“乡梦”、“别梦”、“归梦”、“惊梦”;“香梦”、“春梦”、“幽梦”、“鸳鸯梦”;“梦残”、“梦断”、“梦游”、“梦淫”,有哪位写过同床同梦呢?活生生的脑袋活生生的人,连梦都要做得相同不许有异,也未免太专横、太霸道了吧!更何况,梦之同异根本与床无关。不同床做的异梦,同床也只能是异梦。此中外一律,古今亦然,颠扑不破,概莫能外也。

《墨经》云:“梦,卧而以为然也”;《说文解字》曰:“梦,寐而有觉者也”;柏拉图说:“梦是人类日常生活的继续”;巴甫洛夫释:“梦是在外界刺激影响下,大脑皮层中未被抑制的神经组织的奇异而怪诞的活动”;弗洛伊德解:“梦是人的被压抑的愿望伪装起来经过变形后的满足”……有哪位科学家、哪本科学论著中有支持同床同梦、否定“同床异梦”的论述呢?

从逻辑学角度看,否定“同床异梦”是在错误大前提下的荒谬推理:即任何“同床”者的梦都是相同的,既然你们做了“异梦”,你们就是大逆不道的——首先大前提虚假,推导的结论必然荒诞不经。本来的子虚乌有当成了既成事实;极为正常的现象视为不可容忍的罪过;荒谬透顶的结论当做举世公认的真理。如此相沿袭用,以讹传讹,莫名发难,不能不视之为霸道哲学,混账逻辑。

自然,除了指生理上的睡梦以外,梦还泛指各色幻境、超越现实的向往,因而有“同一个梦想”一类的表述。但那属于宽泛的形象描述,并未设“同床”的前提,也决不对“同床异梦”者兴师问罪的。

回想当年政治运动中以“同床异梦”问罪于人,打入另册,列入另类,“同床异梦”也就成为罪莫大焉的大帽、置人于窘境的利器,令年龄稍长者记忆犹新不寒而栗。其实,这种千人同梦、万民梦同的妄求,也未免天真了一点,除非将亿万脑袋在出生时即植入做“同梦”的芯片,否则能做到吗?

新出版的《世界文学》刊载了阿尔巴尼亚作家卡达莱的长篇小说《梦幻宫殿》,那是写奥斯曼帝国执政苏丹亲手创办了一个主管睡眠和梦幻的机构,人们也称它为梦幻宫殿,专门对梦进行归类、筛选、解析、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采取措施并处理,毫不留情。这真是一大创造,同一些人排斥“同床异梦”真是不谋而合异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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