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众相】街头卖艺人
大大小小的城市街头,时常可见形形色色的卖艺人。
在街头卖艺以谋生路,并不是新事物,似乎古已有之。据各种文本和影像显示,在街头卖艺的行当花样非常繁多,是人生存立命的一种方式。就我见到的街头卖艺人,就已是五花八门:耍杂技的,弹吉他的,拉琴的,表演气功的,为人画像的,卖字的,编织粽叶蚂蚱的……说实话,我觉得这些街头艺人给本已杂乱的城市增添了另一种风景,虽说有时也会影响街头秩序,但这确是人类生活的真实体现。况且街头艺人以劳动的方式获得报酬,不偷不抢不骗,胸怀宽广的城市理应给这些人一个生存空间。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决定了街头艺人的处境。当下,街头艺人的路走得异常艰难,生存下去极不容易。在很多人眼里,街头艺人几乎可以跟乞讨业画等号。卖艺与低贱、卑微、落魄联系在了一起。今天的城市人生活在快节奏时代,见惯了各种卖艺人,逐渐漠视其存在。或者说今天的人看够了银屏上高水平的表演,街头不入流的卖艺人难入其法眼。除非是新奇而具有水平的表演,方可留住人们的匆匆步履。
那日在昆明南屏街上,见到一个少了一条腿的中年男人,在天桥下的地板上,用彩色粉笔画一幅10平方米左右的巨幅蒙娜丽莎像。当时我正经过天桥,从高空俯视,那画的效果极佳,具有油画的质感,深深地吸引了我。在画的旁边,驻足观望的人越来越多,兴许是卖艺者的独特手法让路人产生了新奇感,竟然有人蹲在画旁边留影呢。这本该让卖艺人自豪的场面,却使卖艺人高兴不起来——他放在地上的一个帽子里的钱并不见增加。观者一律带着惊奇的表情围观,但没人解囊。我走出去不到百步远,又见到一个双腿残缺的人坐在人行道上用粉笔书写文天祥的《正气歌》,每块地砖一个字,标准的宋体字,20多米长的人行道布满了卖艺者的手笔,其壮观程度不亚于独腿艺人画的蒙娜丽莎,但投钱的人仍然少得可怜。
都市川流不息的车流人影,衬托出街头卖艺人的冷落孤独。快速走过卖艺人身边的人,都在奔忙不停,他们可能去上班,可能赴一场宴会,可能要洽谈一笔生意,可能到广场遛狗,但绝不可能是来欣赏街头艺人的,他们太忙了。偶尔几个停下脚步的,那也是凑热闹看稀奇的闲人,听完曲子看完表演就走人,不会掏腰包撒碎银子。
不同的是,在欧洲各大城市的街头,卖艺人也不少,但处境就不一样了。据说,欧洲街头的卖艺人中,不少是贵族阶层,只是他们乐于过这样一种自由的生活,四处流浪,展示自身特长和魅力,生存没有压力,获得围观者报酬仅是为了使自己开心。即使是流民白丁的卖艺人,也活得有自尊,并不低头乞求路人施舍。欧洲城市居民也把街头卖艺看做一种正当职业,当卖艺人为自己带来快乐时,自觉地给他们报酬是一种素质的体现,因此欧洲街头的卖艺人长盛不衰,真正成为了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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