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10日 001版)
据新华社济南1月9日电 (记者邓卫华)针对一些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于位置偏僻、配套不全被弃购或弃租问题,从2010年起,山东省将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山东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将全面向“提质扩面”迈进。在2009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万户的基础上,2010年山东省将继续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万户,累计保障数将达到10万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3年规划,解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探索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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