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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1月10日 星期一

2009年岁末,南通市出台外来农民工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有专家指出,这一举措对于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热点观察】南通:外来农民工住房也该保障

本报记者 鲍冬和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10日 001版)

来自河南的阮孝刚从1995年开始,到江苏省南通市打工。2005年,他贷款10万元加上8万元积蓄,在南通市郊买了套75平方米的房子。2006年,他被评为江苏省劳模。作为优秀农民工代表,他享受到在南通安家落户待遇,子女也享受南通市民子女同等条件教育资源。

不过阮孝刚说:“像我这样的农民工代表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外来工友在城市几乎买不起房子。以我现在的房子为例,2005年是每平方米2400元左右,现在已涨了近三倍。一般打工者,靠微薄的工资根本买不起。”

南通市总最新一项调查显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农民进城。但因居无定所,他们只能在城乡之间流动,“享受以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成为大多数人的迫切希望。

农民工大多没有归属感

据了解,此次调查共涉及76家正常缴纳社保企业的213名外来农民工。他们平均年龄34岁,在南通市平均工作时间6年。在213名农民工中,住集体宿舍43人,占20.19%;租住民房158人,占74.18%;购买商品房7人,占3.29%。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南通市农民工的住房大体有四种情形。

一是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比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四海家园”,总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可容纳2万余人居住。这是由政府投资兴建、企业出钱租用的公寓式职工宿舍。不过这仅局限于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开发区,无法惠及散居城市各处的农民工。

二是企业利用自有宿舍安排农民工居住。大多是集体宿舍,一般条件都比较简易,五六人甚至十多人挤住一室,对已婚农民工来说,生活十分不便。

三是租住城乡结合部的民居。这些地方人员流动频繁,卫生条件、治安环境都较差。而农民工中的大部分就散居在这些“蜗居”中。

四是自己购买住房。这占外来农民工极少数。其中主要是打拼多年成为白领,或夫妻双方都在效益较好的企业工作,多数靠按揭贷款购房。

调查表明,农民工普遍对城市没有归属感。由于户籍所限,他们无法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贡献在城市,保障靠农村,年青在城市,养老回农村”成为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

同城不同待遇

事实上,考虑到城市就业相对更容易、子女能享受到更好教育、个人生存发展空间较大等因素,农民工渴望融入城市。受调查的213人中,已婚167人,占78.4%,其中配偶在南通的130人,占77.84%;子女在市区就学或就业的77人,占54.6%。绝大多数农民工希望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落户南通。他们表示,鉴于目前房价,以工资收入买商品房几乎不可能,“非常希望享受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经济蓝皮书》显示:2009年城镇居民收入房价比达到8.3倍,大大超出3~6倍的合理承受范围。2009年农民工收入房价比为22.08倍,而对于农民的城镇房价收入比则为29.44倍。

有学者指出,面对飞涨的房价,连城市一些中等收入的白领阶层都望楼兴叹,遑论一般农民工。

南通市政府不久前曾出台过一份文件。凡符合条件被评为优秀农民工者,其户籍可迁至南通市。这对广大农民工无疑是利好消息。但能评上优秀的农民工毕竟是少数。

南通市总调查显示,住房保障是当前外来农民工最关注的问题。而城乡二元体制是造成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根源。外来农民工没有城市户籍,而“户籍”是能否享受到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保障的前提条件,因此这就造成了“同城不同待遇”现象。“买不起”、“住不起”,已成渴望融入城市的农民工心头之痛。

南通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陆玉明认为:“如果这一问题长期不能得到解决,容易引发农民工不满情绪,不利于社会和谐。”

探索解决“住房难”有效途径

2009年12月3日,南通市政府与南通市总联合召开联席会议。期间,南通市总联合市房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将优秀外来农民工和缴纳社保10年以上(含10年)的外来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得到政府重视和认同。

南通市市长丁大卫说:“外来农民工为城市发展贡献了智慧、汗水和青春,关注他们的民生,对官员而言是民心工程,对政府而言是实事工程,政府一定与工会联手办好这件事。”

南通市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结束后第四天,南通市总即与市房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外来农民工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原则,从2010年起,将先期锁定优秀外来农民工和参保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为试点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障对象和范围。最终实现外来农民工以“新市民”身份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住房待遇。

南通市房管局局长沈卫星表示,“外来农民工在城市里实现住房保障,至少在江苏尚无先例,这一探索不仅事关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福祉,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原有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做好这项工作很有价值也很有意义。”

在最近的南通市三级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上,陆玉明强调,“把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保时间较长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是稳定职工队伍、建设和谐社会,应对金融危机、积极拉动内需、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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