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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1月04日 星期一

【问题探讨】财务制度公开有助于遏制“公款送礼”

孙瑞灼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04日 007版)

据新华网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就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每逢年节,有关部门总会出台文件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然而,虽然三令五申,可在一些地方此风久刹不止,让人担忧。

现实中,公款送礼往往打着单位的旗号,在逢年过节时以“礼金”、“礼品”的形式进行,“一年辛苦,领导在工作上支持”往往成为送礼的理由,送礼者送得“理直气壮”,收受者收得“心安理得”。

公款送礼何以成了送礼者的最爱?除了希望收礼者对所在单位工作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进行个人感情投资,让收礼者对其个人产生好感,在个人问题上给予关照。不花自己一分钱,用的是公款,得到实惠的却是个人,何乐而不为!于是公款送礼大行其道。

公款送礼在本质上是用公家的钱谋取私人的利益,不仅使国家公有财产受损,而且极大地破坏了干部廉洁风气,危害极大。更应让人警惕的是,当前公款送礼愈演愈烈,有向公款行贿演变的趋势,已走在了违法犯罪的边缘。

有统计显示,公款行贿已成为腐败领域“重头戏”,在检察机关查处的贿赂案件中,80%的行贿者是用公款行贿。如辽宁贪官慕绥新忏悔时说:“我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每逢年节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在担任县长、县委书记的5年间,仅逢年过节收受下级单位送来的过节礼金就达近百万元。

公款送礼歪风之所以屡禁不止,首先在于有公款可送。而某些领导干部能轻易支取公款,用公款请客送礼,多半与单位财务制度存在缺陷,特别是财务不规范、不公开有关。现行行政部门的财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对领导权力的制约,这些被当成“礼金”的公款,往往很容易以其它各种方式被报销入账,也可在单位“小金库”上支出。

要想遏制公款送礼,首先必须完善政府部门的财务制度,加强公款管理,促进财务制度的公开、透明。其次,要加大对公款送礼的打击力度。

长期以来,少数领导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公款送礼”的危害性,往往将其视为“出于公心”、“工作需要”而任其泛滥,导致“公款送礼”歪风盛行。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公款送礼打击力度,对收、送礼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收、送礼的领导干部,不但要对其作出必要的行政处理,还要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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