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26日 001版)
据新华社广州12月25日电(记者杨霞)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他在职人员和失业人员均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的文件明确,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投入。
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支出的适用对象,除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外,增加了三类适用对象,一是本省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二是依法参加本省失业保险的在职劳动者;三是依法参加本省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失业人员均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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