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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2月18日 星期一

工会与十六部门签订约定书 共同约定十二个服务项目

株洲:从“困难职工帮扶”到“职工维权帮扶”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18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方大丰 龙巨澜 通讯员谭咏剑 陶小燕)截至目前,湖南株洲市总工会依托所辖的工惠职业介绍所,已与40余个用工单位建立长期联系,并在基层工会建立了21个职业介绍分站。这是从“困难职工帮扶”到“职工维权帮扶”的转型中,株洲市总工会取得的重大突破之一。

据株洲市总工会主席乐永明介绍,株洲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2003年12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的,中心定位为“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困难职工的温暖家园”,对困难职工实行来信来访、生活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后来基于社会化维权帮扶大格局的考虑,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更名为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从“困难职工帮扶”到“职工维权帮扶”,仅靠工会一家的力量和资源是远远不够的。乐永明说,在2008年10月中央提出“要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后,株洲市总工会积极推动社会化帮扶机制的建立,把日常救助与就业创业援助、法律援助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维权与帮扶一体化。

“经过8个月的艰苦协商,我们与劳动、民政、财政、教育等16个部门与单位签订了职工维权帮扶共同约定书。”株洲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主任杨佳告诉记者,他们还共同约定了融帮扶与维权于一体的12个服务项目,每个项目都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相关职责,同时每个项目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项目的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及条件、标准、程序、资金来源等,并明确由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考核。

乐永明还介绍说,目前株洲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在运作模式上已实现4个“社会化”:一是帮扶主体社会化,已有包括市总工会在内的10多个单位参与维权帮扶,并设立株洲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仲裁庭,实现工会全过程参与和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工作;二是帮扶对象社会化,包括农民工、城市社区居民在内的所有职工群众,都是中心的服务对象;三是帮扶内容社会化,生活困难救助与合法权益维护相结合,内容涵盖帮扶解困、就业介绍、医疗保险、法律咨询、劳动纠纷仲裁等多个方面;四是帮扶资金来源社会化,由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省总工会补助、市总工会拨款和社会捐赠构成帮扶专项资金。

“从2004年起,我们已连续6年向社会公布帮扶资金的收支状况。”市总经审会主任刘金伟表示,帮扶资金的收支审计也同步实现了社会化,明年还将请市审计局一起参与对工会帮扶资金运行情况的年度审查,以增强工会维权帮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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