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
调整后,中国加入世贸的降税承诺将全部履行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16日 004版)
本报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程莉莉)财政部今日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中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以及税则税目等方面。经过调整,税目总数将由7868个增至7923个,关税总水平仍为9.8%。此次降税后,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财政部介绍说,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由于降税涉及商品少、税率降幅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10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9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经过此次降税,我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另外,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增列了硫酸羟胺、重组人胰岛素、食品级冰乙酸、速凝永磁片等税目。调整后,税目总数由2009年的7868个增至79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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