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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一

郑州残疾人托养机构经营困难

业内人士认为:收费高和难突破伦理道德是主因

□本报通讯员 李承锦 柯杨 本报记者 肖树臣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13日 003版)

“托养率不足四成就很难收支平衡,我们开业以来一直亏损。”郑州市中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李炜东说。

来自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统计称,自2008年12月以来,在郑州各县(市)、区先后有14家残疾人托养机构开业,它们的服务对象是智障、精神残疾、重度肢残人士。但目前经营情况是,绝大多数托养中心经营困难,其主要原因是入托的残疾人太少。

据了解,郑州市现有52万残疾人,需要托养的约占五分之一,急需托养的有两万人左右,14家托养中心的容纳能力不超过3000人。从数字看,市场潜力很大,可为什么这些托养中心经营困难呢?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入托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托养对象嫌拖养费过高。“大部分残疾人家庭条件都不太好,而少数条件好的家庭认为雇人在家照顾残疾家庭成员更放心。”二七区残联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托养机构每人每月托养费平均在1000元左右,尽管在托养中心看来这只能保本,但仍有很多残疾人家庭承受不起。

“费用这么高,我宁愿自己在家照顾他。”一名智障少年的妈妈说。

此外,该人士称,还有个原因是将身有残疾的亲人送到托养机构,很多人从伦理道德上还难以接受。一位残疾少年母亲说:“把孩子送到拖养中心能为整个家庭减轻不少负担,可这在外人看来,这样做太无情了。”

也有人对把亲人送到托养中心不放心。一位残疾孩子妈妈说:“孩子虽然有残疾,可毕竟是我身上掉的肉,送到哪我都不放心也舍不得。”

针对这些问题,郑州市青龙山启智中心崔福玲认为,托养中心在郑州还属刚起步阶段,很多人对其认识不够。以前,残疾人基本依靠亲属供养,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康复、教育和参与社会等基本需求都很难保障。托养机构可以对他们集中进行康复训练和生活照顾,“托养一人、解放一家”。等托养中心这个新生事物深入人心了,这些顾虑会慢慢打消。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些地方托养机构由政府开办,或给托养机构较多政策扶持,比如免房租、每年给予一定经费等。而郑州这些托养中心均为民办公助性质。“投资上公助比例很小,有的县、区政府出钱买了些设备,一般政府所起的作用是帮助宣传,扩大其知名度。”一位知情人士说。

郑州市残联康复就业部部长刘佐林认为,民办公助才是切合郑州实际的做法。他说:“托养机构里残疾人和工作人员比例应为1∶1,如果选择公办,按郑州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即便不包括前期巨额建设费用,仅工作人员工资每年就要投入4个亿,目前很难实现。

不过,刘佐林透露,国家正在建立残疾人特惠政策体系,中国残联、财政部刚刚启动了“阳光家园计划”,今后3年内,中央财政共安排6亿元资金,补助各地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针对郑州托养机构的现状,刘佐林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家庭认识到专业人士能更好地帮助残疾人恢复自理能力、融入社会,同时,提倡公助力度,通过社会各界资助等方式对托养机构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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