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焦点】加薪之难

本月主笔 石述思
随着水、电、气、菜、肉、钢材等的涨价,加上城市畸形的商品房价格一路狂奔,新一轮价格上涨似已山雨欲来风满楼,严重超越居民收入增幅。
这件事的学名叫“通胀”。尽管有关部门一再澄清:短期内通胀的可能性不大,但预期已经形成。这导致工薪阶层集体在焦灼地等待传说中的加薪早日到来:“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
的确,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企稳转暖,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呼声渐强,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将接力棒转交给消费拉动已是大势所趋。而这个接力棒的交接需要这样一个重要前提:公众要有钱消费——在国家福利制度不健全、贫富差距逐年拉大的今天,加薪变得迫在眉睫。
表面上看,这个事关发展和稳定的问题早已摆上最高决策层的议事日程,但同时也面临着现实种种操作困局。
事实上,在国家财力主要用于保增长的今天,现在真正有实力为职工加薪的是业绩增长一枝独秀的垄断国企。本周财政公布的一项数据表明: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而其背后的工资水平也远远高于企业平均水平。
此前,广州决定将职工最低工资上调至1000元,便招致当地民企一片抗议之声。
对此,有专家一语道破天机:“收入分配问题,从浅层次看是经济问题;但从深层次看,则主要是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对收入分配问题,一定要从体制运行、发展战略、政策调整和宏观决策机制等方面来研究和解决才有成效。”
国家有关部门这方面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从调高个税起征点到对高管限薪,一直在想办法缩小贫富差距,并始终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在国家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根据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职工福利费有了明确界定。其中,财政部强调: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承担馈赠支出。
长期以来,企业职工福利费与工资及其他成本费用边界不清,导致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出现,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与此同时,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其中的主力军便是垄断国企。
由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社会系统工程,首先应规范初次分配领域的秩序,即创造平等致富的法制环境,逐步消除少部分人靠不正当手段暴富的机会。
尽管全民普遍加薪目前依旧显得相对遥远,但收入分配体制深层破冰之旅已经悄然启动。
本周,人民日报文章《记者探访多地居民收入:干得多挣得少制约消费》引起热烈反响。文章说,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顺民心的要紧事。
对此,我们等待着。
(速写:赵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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