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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1月26日 星期一

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激辩4小时

重庆:基本认同适当调高水价

供排水企业经营困难是主因,希望实行阶梯水价,控制用水浪费行为

■本报记者 李国 实习生 杨海霞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6日 004版)

今天上午,重庆市调整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和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经过4个多小时的激辩,听证代表及听证人基本认同适当调高水价。但希望通过实行阶梯水价,控制居民用水浪费的行为。

此次听证会上,20余名听证代表来自消费者、重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等,5名听证人来自重庆市物价局、市发改委。

此次拟订的调价方案有两个:方案一,重庆市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到每立方米1元。其中,主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30元;其他区县居民分两年调整到位,第一年每立方米提高0.30元,第二年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60元,先调整0.40元;剩余0.20元由政府补贴解决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行实施;方案二,重庆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35元。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60元,每年调整0.30元,分两年到位。

据悉,此次水价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供排水企业经营困难。一是供水企业负利润。据重庆市物价局调查,重庆市由于地处丘陵地带,主城各区沿江分割,供水呈组团式分布,其提水扬程高、加压级数多、出厂水压力大,导致实际运行成本高于国内其他城市,且水厂只能沿江岸、坡地分区域建设,其建设投资大、规模效应小、固定成本高;特别是三峡成库后,水处理难度加大,制水成本逐年增加。

经重庆市物价局成本监审,2008年重庆水务集团主城供水企业单位成本费用为每立方米1.98元(现行居民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10元,其中含上缴的增值税及附加0.30元),出现成本价格倒挂,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为负的1.31%。

二是供水项目投资高。据测算,重庆市未来供水项目投资高达40.7亿元。一是需新建井口、悦来等水厂8座,新增日供水能力67万立方米;二是需升级改造水厂15座,改善处理工艺、增加深度处理、增加检测内容,强化水质提高;三是需完善两江互调、管网互通工程,增强城市防止流域污染的应急供水和安全供水能力;四是全面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供水企业还将承担庭院改造费用。

三是污水处理缺口大。

重庆市物价局官员称,若按方案一调价,以主城每户居民实际月均用水量10吨测算,调价后第一年,主城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7元。据《重庆统计年鉴》数据,2008年重庆市主城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5709元,按每户3.2人计算,月均家庭可支配收入4189元,本次调价后居民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比重增长0.17个百分点。第二步每吨调整0.2元,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调价对居民影响越来越小;区县每户月均用水量为8吨,若污水处理费两年调整到每立方米0.5元,户均月增支出4元。

若按方案二调价,调价后第一年,主城居民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6.5元,居民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增长0.15个百分点。第二年每吨上调0.3元,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对居民的影响会越来越小。区县居民每户月均用水量为8吨,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调整到0.35元,户均月增加支出2.8元。

听证会上,对于用水奢侈行业管理问题,消费者代表表示,“将用水奢侈行业衍生出的费用让居民买单不能接受。”特别是洗车、洗浴等用水大户偷逃污水处理费,一旦这些费用转嫁到居民头上是难以接受的。

代表们建议,加大对用水大户的征收力度,取消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的补贴机制。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偷逃水费行为。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听证会后,重庆物价部门表示,将把参加人意见上报决策机关后再作出最终决定。

(本报重庆11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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