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吊销营业执照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3日 002版)
本报秦皇岛11月22日电(记者王贵元 通讯员朱润胜)记者今天从河北省秦皇岛市相关部门获悉,眼下,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组织联手,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其中,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用人单位是否遵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此次检查对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保障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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