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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1月21日 星期一

【新闻分析】销售电价缘何提高?

■本报记者 车辉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1日 002版)

国家发改委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11月2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

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有关人士介绍,当前电价方面存在的矛盾较多,此次国家调整电价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从电网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由于当时通胀压力较大,同时金融危机已经给经济发展造成冲击,使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购电成本剧增。今年1至8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

从发电方面看,火电企业执行标杆电价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目前,各地区的标杆上网电价主要依据机组平均造价、煤价和煤耗制定。由于近年来各地区燃煤机组造价、煤价、煤耗变化较大,而标杆上网电价未能及时调整,各地燃煤电厂经营情况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发电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中西部有些地区如山西、陕西、甘肃等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需要对标杆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

从节能减排角度看,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电事业发展迅猛。据统计,自2005年底至2008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加了868万千瓦,增长了703%。脱硫电价政策需进一步完善,2007年、2008年共有2亿多千瓦的燃煤机组加装脱硫设施,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导致脱硫加价资金需求越来越大,需要通过提高电价进行疏导。

对于居民用电价格是否会调整,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电价主要遵循四条原则,即“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用电价格调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大幅度提高居民电价将受到居民承受能力的制约,特别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十分敏感。对此,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正是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这次提价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简单做法,暂不调整居民用电价格。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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