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谈阔论】“作家抄袭自己更可耻”的潜台词
近日,作家莫言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推出讲座“文学创作谈”,其间透露自己的新作《蛙》将于下月推出。谈到为何沉寂3年之久才出新书时,莫言语出惊人:“作家抄袭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
“读者阅读是无孔不入的,他们如果发现作家的近作与20年前作品的故事、细节是一样的,一定会失望,甚至反感”,这是作家莫言发出“作家抄袭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声音的前提所在。笔者认为,“作家抄袭自己更可耻”体现了作家的责任担当和救赎意识,也是一种值得呵护的理性精神,其情其行值得认真审视。
君不见,在当下的文坛,作家抄袭事件不断上演,但是,公众似乎已经麻木,见怪不怪,连当事者也不觉得有多么严重,整个社会陷入了一种集体无意识之中,对抄袭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宽容态度,如对“80后”作家郭敬明抄袭的争论、新疆作家遥远剽窃他人已公开发表在知名文学刊物上的作品等等。在抄袭似乎成为观察当下作家群体的一个关键词时,“作家抄袭自己更可耻”的观点无疑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莫言认为,作家最怕的是故事、语言、思想的重复。文学如果成为一次性消费品,它的制作一定是按照固定格式、模式的拼凑裁剪,乃至抄袭模仿。这是一种文学赝品,意味着作家个性和风格的丧失。因此,“作家抄袭自己更可耻”,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纠偏。
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除了艺术才能之外,更应具有敏锐的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较强的人格力量,沛然盈溢的人文精神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感,即使充任不了读者的导师,起码也该是读者的朋友,至少不要毒化朋友,而要成为益友。对此,胡适先生有一段话把责任意识说得很通俗形象:“你种谷子,便有人充饥;你种树,便有人砍柴,便有人乘凉;你拆烂污,便有人遭瘟;你放野火,便有人烧死;你种瓜便得瓜,种豆便得豆,种荆棘便得荆棘。”
鲁迅先生在上世纪30年代,也严厉批评过那种自比鸟和花,爱怎么唱就怎么唱、爱怎么开就怎么开,而不管读者是否高兴和上当的作家。今天,优秀的作家已经变得像白鸦一样罕见,大多数作家在写作上、精神上都呈现出衰退的趋势。他们不但无法在读者心中点燃灯火,更没有能力担当社会的道义,这与作家的“自我抄袭”不无关系。
那么,“作家抄袭自己更可耻”背后的救赎情怀和担当意识就值得所有作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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