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电公司:重大项目向职工公开
公司成立10年来,职工入会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年年保证100%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0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蒙景辉)先后荣获“青海省职代会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坚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创新民主管理形式,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努力创建和谐企业。公司成立10年来,职工入会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年年都达100%。
黄河水电公司是设在青海境内的一家大型企业,拥有职工5500多名。公司于1999年10月一成立,就积极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制度和规定,公司工会都及时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进行审议,强化了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都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从源头上切实维护职工利益。截至10月底,公司和所属各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已征集各类提案279项,评议中层以上干部达800多人。
为了强化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意识,黄河水电公司坚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由党委、行政、工会和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黄河水电公司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黄河水电公司厂务公开监督评议实施办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具体负责、纪委监督检查、工会牵头组织、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厂务公开工作格局。公司所属部分基层单位还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订了班组事务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既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切实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今年以来,公司向职工公开涉及企业重大决策、人事任用、职工利益方面的内容多达160多条,公司也获得了“青海省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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