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惩工程建设违法犯罪
昨日,八家法院对15个被告集中公开宣判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14日 002版)
本报福州11月13日电(记者吴铎思)今天,福州、厦门、漳州、宁德四地八个法院分别对工程建设领域8个案件15个被告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这次宣判的案件,均为涉案金额较大,在当地乃至全省造成一定影响的串通投标犯罪和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案件。
福建省法院副院长何鸣介绍说,工程建设领域依然暴露出许多突出问题,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一些招标人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一些地方监管不力,存在威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为此,福建法院从8月开始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据统计,自今年8月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等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案件27件45人,已审结15件18人,涉案总金额达到3808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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