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交强险挑肥拣瘦?
□乔麦青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12日 003版)
据11月10日《扬州晚报》报道,最近,扬州许多摩托车主反映:购买交强险时,遭遇保险公司各种理由“拒保”,理由是“保单用完了”。记者调查显示,情况确实如此。
按现行规定,摩托车上牌或年审时,必须购买交强险,否则不能入户检审。但为何保险公司不给承保呢?人家的理由倒也无从指责,“保单用完了”,总不能只交钱不填单吧!
上网一搜,类似新闻不少。一些人几乎跑遍了当地各大保险公司,没有一家愿意代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理由同样是“没有保单”。
纯属巧合?还是事出有因?
据一位保险业务员透露,自2008年国家降低部分交强险保费同时提高保额后,摩托车交强险就特别难办,因为摩托车的保费低,一旦发生交通死亡案件,交强险上十万元的保额全要赔出去,因此不愿承保。甚至因为摩托车交强险难办,还形成了保险业务员收取额外费用的潜规则。
原来,并不是没有保单,而是保险公司不愿做“赔本”买卖。于是,交强险成了挑肥拣瘦、欺小媚大的险种,只关照四个轮子的,对两个轮子的置之不理。
只想赚不想赔,一个交强险便考验出一些保险公司的短视。今天,你不给人家上交强险,明天,人家再买什么其他保险,还会找你吗?
更重要的是,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必须购买。如今,保险公司拒绝向摩托车提供这项业务,无形中将摩托车车主置于了两难境地——想依法购买保险却买不成,有义务出卖的却推诿拒绝,谁是被逼违法?谁在成心违法?谁该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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