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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各抒己见】乡镇工会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林道本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10日 006版)

随着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大幅度增加,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对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小型企业日益增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劳动关系进一步复杂的情况。如何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是乡镇 (街道)工会面临的日益繁重的任务。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乡镇(街道)工会的自身建设未能与时俱进,出现了许多困惑,工会工作与飞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与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求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乡镇(街道)工会的性质地位还不明确。《工会法》虽然规定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但没有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工会的性质和地位,导致乡镇(街道)工会在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不够顺畅。目前,很多市、县(区)总工会虽然对乡镇(街道)工会的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乡镇工会具有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却没有对哪些方面是按基层工会的职能来执行,哪些方面应按地方工会的职能来执行等作出具体的规定,致使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乡镇(街道)工会对工作无所适从,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工会干部配置不足。近年来,在“精简”、“控编”等“大气候”的影响下,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多是以兼职为主,乡镇(街道)工会一般都只配备一名工会主席和一名工会副主席,而主席基本上都是由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任或党委委员兼任。工会委员通常是由乡镇党政办、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工会的日常工作实际上就只有兼职的主席一个人,导致乡镇(街道)工会工作难以开展。

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经费缺乏保障。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对经费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一是工作经费无来源。一方面,现行的工会经费管理体制中,乡镇(街道)工会既没有地方工会管理和使用经费的权利,又没有基层工会经费的留成,处于地方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空白点。另一方面,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经费主要靠乡镇(街道)自身负担,且未纳入本级预算,没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乡镇(街道)工会基本靠“上级工会补一点、同级党政挤一点”开展工作,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办公经费都没有,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基础设施差。目前乡镇(街道)工会普遍存在着办公场所狭小、办公设施简陋的问题。由于工作经费缺乏,软硬件设施跟不上,乡镇(街道)工会难以帮助和指导社区(村)工会开展工作,致使“工作下沉、标准下降”,造成一些工作任务难以在基层落实。

加强乡镇工会建设的对策

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探索走出一条既符合我国工会特点又能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更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加快新型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新路子,使乡镇(街道)工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是摆在各级工会面前最现实、最迫切、最亟待解决的任务。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的性质定位。

一方面要围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会在工会组织体系中的定位,明确乡镇(街道)一级工会的性质、机构设置、专职工会干部编制及其待遇、职责与权利,乡镇(街道)工会与上级工会以及基层工会的关系等问题,真正发挥好乡镇(街道)工会作为联系县以上地方工会与基层工会的中间环节的重要作用。当前,应根据形势的发展,按照理顺组织体制、整合组织资源、壮大组织力量的要求,明确乡镇(街道)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的基本定位,同时履行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以便于乡镇(街道)工会履行好领导、指导和服务辖区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能。要积极探索在经济较为发达、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体制,以便更好地为辖区内的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为乡镇(街道)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工会的运行机制。要结合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符合乡镇(街道)的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解决好乡镇(街道)工会“怎么干”的问题。一是要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工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会员民主制度、检查考评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政的支持,建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以及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善于借助社会资源开展工作,努力构建“党政支持、社会协同、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运行机制。特别要结合乡镇(街道)企业和职工的特点,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模式和活动方式,遵循小型、分散、多样、适度、有效的原则,根据职工意愿和企业需求,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实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注重打造各具特色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品牌。要从乡镇(街道)辖区内小企业多、职工分散流动、基层工会组织规模小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建设“乡镇(街道)职工之家”活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工会“上代下”的工作机制,把基层工会难以开展的工作和活动提升到乡镇(街道)工会一级来开展,不断增强乡镇(街道)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第二,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一个组织或一个团体工作的好坏,作用和职能发挥得如何,关键在领导。而乡镇(街道)工会这样的群众组织,领导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专职工会班子。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任用应征求县区总工会的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且热爱工会工作的同志担任乡镇(街道)工会主席,改变少数干部占位不谋事、在位不干事的现象。

二是打破“有编制才能干事”的思维定势,选聘一批专职的乡镇(街道)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在乡镇(街道)工会中的组织宣传员、工作指导员、信息联络员、利益协调员的作用。要加大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素质。

第三,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职责。

要着眼于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长远发展,确立乡镇(街道)工会的机构设置、编制职数、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一系列规范化标准,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的权利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体制,更好地发挥乡镇(街道)工会的作用。当前,结合形势发展和乡镇(街道)工作实际,要明确乡镇(街道)工会五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一)抓好辖区内基层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入会问题。(二)做好辖区内职工维权和农民工双向维权工作。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小三方”协调机制,建立乡镇(街道)职工维权协调工作制度和农民工维权服务站,推进乡镇(街道)维权工作社会化;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参与协调处理基层劳动争议案件。(三)结合实际做好引导和服务职工及农民工的工作。在辖区内开展扶贫济困和送温暖等活动,努力为职工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四)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创争活动,团结和动员职工为推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五)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作,代行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工作职责,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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