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督察协作处置,信息互通避免恐慌
11省区签协议合力防跨界污染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09日 004版)
本报讯(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近日,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为了防治跨界、跨流域污染,西北5省和山西、河南、湖北、四川、重庆、内蒙古共11个省(市、自治区)环保厅(局)日前在西安市签署了《共同应对区域环境问题高层会商框架协议》,决定携手建立跨省界、跨流域环境污染防控机制。
近年来,跨省界和跨流域的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毗邻地区因环境污染纠纷一度关系紧张。为此,10月29日,在西安市召开的11省(市、自治区)环保厅(局)共同应对环境污染工作座谈会上,来自各省区的代表签署了《共同应对区域环境问题高层会商框架协议》。内容包括建立预防机制,相邻省(市、自治区)或重点流域上下游省(市、自治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环境功能和环境标准;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和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和协作处置机制,以便于掌握事故动态和消除恐慌;建立信息发布互通机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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