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献一份爱心 为自己留一份放心
厦门职工医疗互助构筑立体化保护网络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06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刘剑颖)“市总工会为职工办了件大好事!你们看,我现在恢复得多好,早就回到工作岗位上了。”时至今日,47岁的厦门工程机械公司职工曾师傅谈起3年前的那次手术仍然十分激动。他告诉记者,刚得知自己患了肾癌时,不仅感到绝望,更害怕治病会拖垮全家。但幸运的是,他参加了厦门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补助互助保障,申报手续办完后的第7天,2万元的互助保障金就送到了他的手中。
为帮助患病职工、农民工解决部分治疗费用,2006年4月28日,厦门市总工会正式实施《厦门市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补助互助保障办法》。该《办法》以一年为一个保障周期,职工自愿缴交50元参保金,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互助保障手续。参保职工在参保年度住院治疗可享受最高1000元的住院补助。如患有《办法》规定的31种重大疾病,还可以申请2万元的保障金。
“50元参保金能获得2万元大病保障金,这是一般商业保险没法比的。”厦门市湖里区房地产公司工会主席马慧玲说。市总工会的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补助互助活动给社会保险提供了良好的补充,员工们集社会保险、医疗补助和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于一身,形成立体化的保护,患病时,能够减轻很大经济负担。
为他人献一份爱心,为自己留一份放心。厦门市总工会实施该办法以来,已累计参保33万余人,兑现互助保障金825万余元,受益职工达39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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