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逆行受伤能否定工伤?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02日 007版)

上班急违章 理应定工伤 漫画 李法明
我所在的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几天前,我开车上班,途中遭遇堵车。为了及时赶到单位打卡,我在一段路上采取了逆行,不料与对面行驶的车辆相撞,我因此受了伤。公安交通部门认定我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我听说,违反交通法规受伤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请问,我的情况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读者:徐昉
徐昉: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看,你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在上班途中虽然开车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并被有关部门认定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你并没有犯罪或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也不属于醉酒或自残、自杀的情况,不属于工伤认定的除外情况。因此,你受的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金宏伟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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