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风采】平民法官于双:办铁案办民心案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29日电 (记者李泽兵)全部改判率为零、发回重审率为零、超审限率为零、再审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这是一个基层法官20多年来承办案件3800多件创造出来的不平凡业绩。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于双说,法律是群众寻求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门,守好这道门是法官的天职,也是对老百姓最好的交待。
在于双的案件当事人中,有身居要职的地方领导,有腰缠万贯的大款,也有普通的工人、困苦的农民,但他都一视同仁。一次在审理突泉镇61户农民起诉的销售假种子案件过程中,于双与办案的同志顶风冒雨走访农户、起早贪黑调查取证,苦熬3天查清了每户农民的受损情况,为正确判决积累了扎实的证据材料。判决下达后,被告心服口服,很快就履行了生效判决。在审理一起财产所有权权属纠纷案件中,有人提醒于双一方当事人是县里某领导子女,必须慎重考虑,但他一笑了之,他考虑的是法律的尊严,最终依法做出判决。
面对踩破门槛的说情者,于双多次义正词严地说,该赢的官司不请不送照样赢,该输的官司再请再送也没用。“人家请的不是我的人,而是想叫我卖法,我可没有那个胆!”
许多民事案件是婆婆妈妈的小事,于双办案同样细致入微。在办理吕老太太起诉9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一案过程中,于双先是驱车50余公里传唤全部被告,然后再分人分批做调解工作,最终使9名被告向自己的母亲承认了错误,承担起了赡养义务。
于双说,办好这类案件要掌握好法律的钢性和中国人讲人情世故、讲面子的柔性,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兼顾。多年来,于双就是凭着一点一滴的摸索与积累,凭着调解不辍的韧劲与恒心,掌握了许多调解工作技巧,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据不完全统计,自于双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深入社区乡村调解办案700余次,累计行程5000余公里。于双所承办案件调解率也始终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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