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6.5小时的“惯例”是自说自话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10月30日 003版)
近日,有福建省泉州的网友发现当地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只有6.5个小时,比正常的时间缩水了1.5个小时——据报道,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这是多年的 “惯例”,上班重要是讲究“效率”。
说这是“惯例”,倒是实话——据记者查询相关信息,发现当地确实从2000年就有了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6.5小时工作制的规定,而且享受6.5小时工作制的在福建并非泉州一地。
上班重要是讲究“效率”,这一说法当然也正确。但问题是,机关工作人员从事的是公共服务事业,上班有没有效率,不该由当地政府说了算,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作为被服务对象的公众。连群众的正面反馈信息都没拿出来,就这样自我标榜,其说服力和可信度何在?
再者,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为何到了泉州就溜溜地被缩水了1.5个小时?难道是国家制定的工作时间不科学、有问题,需要调整?
“上班时间短并不会影响到为当地企业及群众办事,因为‘当地人都已习惯了这个工作时间’”——这番出自当地政府人秘科一位工作人员的解释,不过是自说自话。所谓“习惯”,不过是“被习惯”罢了。试想,作为平头百姓,面对高高在上、且又有所求的政府工作人员,谁敢不低下头来“习惯”对方的规定?如果不愿“习惯”,那还想办事不?
一面是不少企业职工在经常性地加班,甚至有人连加班费都拿不到;一面是某些公务员拿着不菲的薪酬,同时又享受着工作时间缩水的“待遇”。两相对比,公众的神经难免被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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