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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如果能少涨一点就算是帮助我们了”

本报记者 叶小钟 本报实习生 卢辉灿
《工人日报》(2009年10月26日 003版)

编者按

水价涨而百姓忧。

10月底11月初,全国多个城市水价开始上涨(如湖北咸宁、浙江洞头),没有上涨的也正在开或准备开听证会(如宁夏银川、黑龙江哈尔滨),而曾对听证会寄予过厚望的普通百姓,已明白那差不多是“涨价会”的代名词。

涨价的名目纷繁复杂:或是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不接轨;或是自来水企业“端着碗快吃不上饭”;或是上下游环节都在涨水价岂能不涨……水价因何而涨?如何涨?涨多少?早已超出了老百姓的理解和掌控范围,剩下能做的,就是对着节节攀升的水价望而兴叹。

有这样一些呼声,择其二三推出,希望制定政策的人能听见并真正引起重视。



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城市居民用水价格涨声一片,近日又传出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等地的水价将会上涨,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东莞市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东莞市的生活用水价格一般为0.9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是0.7元/立方米,和广州、深圳等城市相比差距较大,水价没有真正体现出水的价值。他认为,东莞的生活用水价格上调是必然的。

记者随后登录广州自来水公司的网站,网站上公布的水费标准显示,普通居民用水价格为1.32元/立方米,公布时间是2009年6月30日。另外还有一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类污水收费标准为0.9元/立方米。两项收费是分开开列的。

随后记者致电广州自来水公司热线电话,对方表示,涨价的部分其实是污水处理费而非用水价格。“污水处理费从今年的7月1日开始从原来的0.7元/立方米,调整为现在的0.9元/立方米。”她说,居民用水价格仍然是1.32元/立方米,至于以后有无涨价可能暂不清楚。

尽管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是分开列明的,但对于用户来说,交钱时是一起交的,总的费用最终还是上涨了。

水价上涨后,对困难职工影响情况如何?

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家8月份水费(广州每两月收一次水费,即七、八两个月)为83元,10月份水费(即九、十两个月)也要70多元。而她以前家里水费多的时候一次也就交五六十元。但是她还是向记者表示了她的担忧:“10月份天气已明显凉了,用水也没七、八月份那么多了,但水费依然要70多元,家里开支大了。”

在某公司当司机的曹先生对水价上涨表示了不满,“报纸、电视上总是说涨,现在自己什么都是省着花。以前我是不愁水费的,现在水价都涨到2元多一立方米了,多少有些吃不消。”他还对水价上涨提出了疑问,认为自己用水少,水价却要和其他用水多的人一起涨,这样不太公平。他希望水价就算涨也不要涨那么多。

对多数老百姓来说,水价上涨虽然影响不大,但更多人担心的是,其它物价是否也会跟着上涨。在广州某公园工作的何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家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水价涨了是不是电费什么的也会涨?我们普通职工的收入本来就少,如果能少涨一点就算是帮助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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