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昆明:户外广告“整治”引争议
昆明城管局广告处负责人表示:昆明市取缔单立柱广告牌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

昆明繁华的街道。刘兆明 摄
9月21日上午9时,在昆明唐玛风驰传媒有限公司,针对最近昆明市整治单立柱等户外广告设施的举措,该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抱怨:“多少商户受损失啊。”
9月20日夜10点,记者看到一些工人带着吊车等设备准备拆除一块矗立在昆明北市区铂金大道北端的高大的单立柱广告牌,次日下午,记者再次途经此地,昔日傲然挺立的庞然大物已无影无踪。
本次整治行动,昆明将拆除大约240多根单立柱广告牌。这些学名为“单立柱式广告牌”的柱子,基本都是设置在人行道或者公共绿地上,被认为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根根粗大而中空的钢铁柱子上,在距顶端三分之一处挂着一个长方形或者三块长方形所构成的三角形广告牌,被当地媒体称为“苍蝇拍”。
据昆明市城管局广告处处长何勇介绍,全国文明委的官员来昆明考察后,“给昆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点书面评价,其中之一就是单立柱广告牌遍地开花,杂乱无章,影响城市形象。”
有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违法违规设置——三条理由成为单立柱式广告牌命运的终结者。
户外广告将“变脸”
据了解,拔除这240多根广告柱的工作从7月份就开始了。
记者之所以用“240多根”这样不准确的数字来表述,是因为官方口径提到的数据有三个。
一个是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09年8月12日印发的2009(313)号文件《关于昆明市建成区内单立柱广告牌整治工作意见的请示》上表述的“经各县区摸底调查、核实,五华、盘龙、关渡、西山、度假区、高新区、经开区、呈贡县的建成区范围内共有245棵单立柱广告牌”;
再一个也是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09年9月12日给市政府的《关于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工作意见》中所表述的“经多次摸底调查和多次核实,截止到2009年9月11日,五华、盘龙、关渡、西山、度假区、高新区、经开区、呈贡县的建成区范围内共有户外广告设施2189块(棵),总面积142927.9平方米,其中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共有243棵”;
另一个是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9月11日《关于全力推进昆明市建成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里表述的“经前期的摸底调查和核实,目前昆明市的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共有247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7月16日发出的整治方案,7月17日到7月22日为“宣传动员及摸底调查阶段”,7月23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一位资深广告商告诉记者:“从9月17日到9月25日必须拆除昆明市所谓‘建成区’范围内广告公司所设置或者购买的单立柱户外广告牌。其他的户外广告设施,至多只能到11月30日,按照市政府的整治决心,到那时以后,昆明将出现一段时间的无户外广告的‘洁净’时段,以后户外广告也会有,据说要升级换代,要与‘城市形象’匹配。”
据昆明广告协会的资料介绍,截止到2008年年底,昆明的户外广告关乎2万左右的从业人员生计,年产值达3亿元左右。
广告经营商户意见大
广告牌的拆除行动自然引起了不少广告经营业者的意见。云南大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等37家广告经营业者还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昆明市委、市政府上书,要求保护昆明市广告企业合法权益。
面对单立柱户外广告牌的命运,一场“官要拆”、“商要护”的博弈战揭开序幕。
据昆明市城市管理局9月12日《关于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工作意见》披露,243棵单立柱广告牌中,“无审批手续的(含违规审批)67棵,行政许可已过期的130棵,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的46棵。”在有效期内的46棵中,经市政府同意,昆明市城投公司拍卖的有23棵,因投资建设市政设施而获准设置的有15棵,经开区管委会审批设置的有8棵。
也许是争议太大,拆除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
截止到9月11日,昆明共拆除了130块广告设牌,而需要重点整治的单立柱仅拔了9棵。当时整治时间已经过半,足见进展缓慢,市城管局承认,“成效不明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辖区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持观望态度,力度不够;二是部分单立柱涉及省级单位,拆除工作难度较大;三是拆除在行政许可期内的单立柱补偿办法有待进一步明确。”
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市城管局针对单立柱广告牌设置的不同情况,提出了分三个时段拆除的意见,“无审批手续和违规审批的必须在9月17日前拆除完毕;经审批但已过期的必须在9月20日前拆除完毕;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的必须在9月25日前拆除完毕。”
9月24日上午,记者到昆明市城管局广告处采访,处长何勇说,照这个进度看,尚有50多棵未拆除,9月25日全部拆除的任务显然要延迟了。
政府赔偿多少还需评估
昆明唐码风驰传媒有限公司是云南首家获得中国一级资质的广告企业,是云南本土最知名的广告企业,成为香港上市公司。
“我们企业只有职工120人,2005年的产值是1.7亿元,2007年仅缴税就高达1200万元,而且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包括在内,”唐码风驰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每次整治户外广告我们都有损失。2008年二环系统改造,我们公司被拆了12棵最赚钱的单立柱,我们当时理解政府部门,积极配合,结果2008年缴税就只有628万元,还被迫裁员一半,如果今年到11月30日把我们的户外广告全部拆除,能保留多少员工成问题。”
这位负责人还抱怨说:“我们从昆明城投公司买来的单立柱,使用权限为期5年,当时这算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可仅两年多时间就要拆除。”
法律工作者王先生说:“其实,从城市景观角度看,单立柱的安全性、美观性问题以及过度泛滥,确实影响城市环境。不过,前几年为何要审批同意广告企业设立?从同意设立到要求拆除仅仅两三年,过时哪能这么快?其次,如果不是合法审批设置的,为何有关管理部门在其设置过程中不制止或者迅速强制拆除,竟让它过度泛滥。”
昆明城管局广告处处长何勇回答了上述疑问:“户外广告对提升城市的品位很重要。随着昆明城市建成区的扩大,人流、物流量的越来越大,对户外广告的安全性、美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昆明目前的单立柱广告牌形式单一,缺乏创意,不适应现在的规划了。”他认为这次整治属于正常的一个流程,“我们从2004年就开始整治了,经过3年的整治后,考虑到行业成本、管理等因素,城管局出台了过渡期的管理办法,要求在3年内过渡,期满不符合规定的要拆除,今年推动该项工作是原来工作的一个延续。”
他说:“昆明的城市定位有两个,一个是面向东南亚、南亚区域化、国际化城市,一个是湖滨生态城市。因此,除了取缔单立柱广告牌,包括城中村改造,取缔临街防盗窗等都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除了单立柱,还有其他的户外广告也要整治。”
他介绍政府将予以赔偿的方案,“单立柱广告牌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无审批手续的,一种是有审批手续,但已到期的,最后一种是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的。”何勇强调,“政府赔偿只针对最后一种情况,像城投公司拍卖的那些单立柱。”
“但具体数额要评估,我们会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评估。”何勇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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