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中国 辉煌60年】人民在召唤 时代在嘱托
——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下)
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必然要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体现。
2008年,党中央审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出台一批关于抗震救灾物资监管、强化党内监督以及依法办案、党纪政纪处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5月2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3项法规制度;6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的决心。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主干,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重要补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从改革开放初期颁布《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93年以后颁布“五条规定”、“31个不准”、“四条补充规定”及企业领导干部“四条规定”等,1997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到2004年颁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2007年颁布《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初步形成。
——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近年来《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的颁布执行,《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先后出台,以及《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等程序性法规制度的制定实施,基本形成了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制度体系。
——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05年7月,中央纪委发布《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标志着规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各巡视组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巡视,并对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巡视;十七大以后,又已经完成了对17个省(区、市)的巡视工作。
2004年至今,共完成了对27家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12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4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的巡视。同时,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扎实开展对地(市、州、盟)、省直部门、县(市、区、旗)、省(区、市)属国有骨干企业等的巡视。2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也结合实际在系统内部进行了巡视工作探索。
在各级巡视机构共同努力下,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党始终注重通过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明确提出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强调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防治腐败。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前启后扎实推进。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和调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近90项,清理和审核现有行政审批事项2100多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门之间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稳步实施。有关部门积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审判、检务、警务、狱(所)务等公开制度进一步实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继续推行,促进了司法公正……
——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有效防止部门内部多头掌握资金、随意支配资金的行为。中央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已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已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并实现了执收执罚行为与资金收缴相分离,规范了部门的收费行为和支出行为……
——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积极转变投资管理职能,抓紧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进一步缩小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改进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方式;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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