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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9月21日 星期一

银行兑换残币该收手续费吗?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21日 007版)

前段时间,我拿着114元的残损人民币到一家商业银行要求兑换,银行营业部柜台工作人员兑换残币后向我收取了11元手续费,还给我出具了收据。请问,银行兑换残币应该收取手续费吗?

读者:王勇

王勇:

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也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同时,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应当是无偿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该银行营业部工作人员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你可以到人民银行当地的分支机构反映情况。

(河南新野法院 赵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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