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出台政策规范网络音乐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8日 005版)
本报讯 9月4日,文化部下达《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之后,网络音乐经营单位开始建立网络音乐内容自审制度,文化部门对网民自行编创和表演的网络音乐不进行内容审查,由经营单位负责审查,确保所提供的网络音乐内容的合法性。
《通知》着眼于解决网络音乐市场面临的内容良莠不齐、未经审查的进口音乐数量巨大、侵权盗版、非法链接现象严重、市场行为和交易秩序缺乏监管等突出问题。《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网络音乐的定义和涵盖的范围,指出网络音乐是以数字化方式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音乐产品。同时引入科技手段简化报审程序,开发了“文化部网络音乐报备系统”,实现了从企业报审到批准的全流程网络化。系统还设定了审查“快速通道”功能,对需同步发行等有特殊时限要求的音乐产品通过快速审查通道进行审批。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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