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震灾区农村民房重建基本完成
重建房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抗震能力不低于6级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8日 003版)
本报西安9月17日电 (记者毛浓曦 实习生董雪梅)据陕西省政府今天发布的消息,截至8月底,该省“5·12”地震灾区农村民房的恢复重建,在去年底完成一般损坏房屋修缮任务的基础上,已开工12.1362万户,已竣工12.1008万户,占重建总任务的99.6%。重建中,建设部门推荐了通用的设计图纸,新建住房均采用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不再建土坯房,抗震能力不低于6级,并且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陕西省10个市、92个县区不同程度受灾,全省因地震倒塌和严重损坏的农村居民房屋需重建的共12.1416万户,需修缮的一般损坏房屋共24.122万户。地震灾害发生一个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就迅速从抗震救灾应急抢险转入到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抽调干部驻乡驻村指导灾后重建。对于重建中的资金、建材短缺、偏远地区建房困难等问题,陕西省筹措2000万元用于农村民房重建贷款贴息,同时对水泥厂进行补贴,协调解决建材供应,减免运输费用。
陕西省对每户重建户,在国家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补助5000元,市、县再给每户补助5000元;对住房受损需加固的农户,除执行中央有关补助政策外,省市县按5:3:2比例分担,每户补助1000元;重建对象中的特困户,省上再给每户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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