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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9月18日 星期一

公众热议央企负责人“限薪令”

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本报记者 郑勇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8日 001版)

9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新举措一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将其称为中国版的“限薪令”。

薪酬,历来是一个热门话题。特别是企业高管的薪酬,由于近年来“天价年薪”的不断出现,更为人们所指责。有些企业,虽然经营业绩并不佳,但高管们却拿着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年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不满。

而此次《意见》的发布,因为强调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又因为明确央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与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因此,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的这种不满。

9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发布施行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建立健全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把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与他们承担的经营责任、难度、风险和企业的实际业绩紧密联系起来。二是有利于促进解决目前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有利于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企业的发展,通过健全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调控企业负责人与职工的分配差距,使管理要素和劳动要素的薪酬与各自的智力体力付出和贡献相匹配,能够更好地贯彻公平原则,维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

针对民众对此次“限薪令”的出台,记者在北京街头进行了采访,他们普遍持赞同态度。一位姓王的职工这样说:“‘限薪令’早就该出台了。”还有群众表示,“限薪令”率先对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进行规范,能够促进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推动解决企业薪酬分配方面的其他问题;而从中央企业做起,无疑也能够促进其他层次和类型的企业理顺分配关系,进而推动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改革。

“但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既是专家也是普通民众对此次“限薪令”的期盼。

苏海南表示:“《意见》已经发布了,但后续工作还很多。比如,要做好有关宣传,让各方面包括中央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了解掌握其精神,为贯彻实施《意见》打好思想认识基础;又如,作为一份国家级层面的文件,有的规定只能比较原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规定,包括职务消费、企业补充保险、业绩考核、企业高管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等在内的有关内容,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再如,《意见》对薪酬监管作出了明确分工,提出了有关程序,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执行,等等。”

“总之,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抓好相关配套改革工作,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规范,通过综合配套,同步推进,才能将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这项工作落在实处。目前,文件已经出台,抓好贯彻落实任重而道远。”苏海南说。

(本报北京9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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