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总探索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队伍建设新途径
选派机关干部任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本报讯 (记者黄明 通讯员王海涌 李玮)吉林省白山市总工会近日制定《关于选派市总机关干部到非公企业兼任工会主席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已首批选派一名市总机关中层干部到非公企业兼任工会主席。这被认为是探索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队伍建设新途径的一次尝试。
去年3月,该市一家非公企业的董事长找到市总工会,反映企业工人要求加入工会的积极性很高,而企业缺少组建工会经验,请求市总派干部到企业指导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市总经研究,派民管部长袁永海前去该公司指导工会组建。
袁永海到该公司后,深入了解企业及职工情况,指导工会建立各项制度,工会工作有了很大起色。他结束工作后,该企业董事长再次到市总,请求派袁永海到企业兼任工会主席。经该企业工会会员大会选举,袁永海于今年6月16日兼任该公司工会主席。他建立健全车间、班组工会组织网络和工会机构,组织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安全生产、员工技能等培训,深受企业和员工欢迎。
这一案例给了白山市总工会一个启示。选派机关干部到非公企业工会任职,可加快建会步伐,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是探索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同时对机关干部也是一个锻炼。基于此,他们制定了《关于选派市总机关干部到非公企业兼任工会主席的实施意见》,确定到企业兼任工会主席的条件是市总机关干部,兼任时间一般为一年。
根据《意见》,选派候选人须经企业工会会员大会选举,才能兼任工会主席。其目标任务包括:建立健全企业、车间(分公司)、班组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活动制度和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会业务知识培训和职工文体活动;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共同约定行动、工资协商谈判等维权机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脉搏,化解劳资双方矛盾等。
对兼任工会主席的干部,市总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交通和误餐补助,对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人员,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将作为市总机关评先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兼任工会主席期间,其本人在市总机关的职务和一切待遇不变,每周在机关工作时间保证在3天以上。
据悉,该市总工会已有多名干部表达了到非公企业兼职锻炼、施展才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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