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近60万大学生纳入医保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7日 005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福建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这表明福建省近60万在校大学生在今年内将全部纳入医保范围。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省属普通高校84所,在校学生近60万人。其中,民办高校34所,在校大学生14万多人。根据意见,大学生参保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大学生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个人缴纳40元。此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等的学生都纳入医保范围,结束了民办高校学生无医疗保障的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