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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批居住证转户籍人员开始公示
日前,首批29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申办该市常住户口人员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核通过,成为首批进入公示环节的申办人,其相关信息公布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据悉,这29人平均年龄39.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3%,随迁子女24人。其中,持证及缴纳社保累计满7年,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2人;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2人;在该市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23人;取得该市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1人。
取消户籍制不可逆转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负责人日前说,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特征是城市数量的增长与质量的提高同步发展,城市软环境将明显提升,也必将扫除城市化发展的障碍,户籍制度的取消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进城后还是农民,享受不到城市人的待遇和社会保障,很难在城里定居,户籍制度的取消不可逆转。
央财政全额补助中西部基础养老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介绍,为了支持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中央和地方都将加大投入力度,对新农保既补“入口”,又补“出口”。
据介绍,所谓“补入口”,就是在农民参保缴费环节给予财政补助;所谓“补出口”,就是在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支付环节给予财政补助。
中央财政主要负责“补出口”,即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补助基数每人每月55元,即每年660元。
西藏离退休人员病故后
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近日发布的《西藏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离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通知》规定,凡参加该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该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职人员;个体参保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20个月计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原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江西城镇低保对象免费进医保
江西省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对城镇低保对象、城镇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负担。
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0元,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0元。
(明灿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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