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09月13日 星期一

河南:人员密集场所吸烟将被拘5天引热议……

公共场所吸烟该不该被拘留?

□本报通讯员 李承锦 本报记者 肖树臣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3日 001版)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出公告,从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其中特别提出,在人员密集场所吸烟将被拘留5天。消息一经公布,多数市民表示赞成,也有人认为,因为抽根烟就要被拘留,是不是小题大做?还有人质疑,火车站、露天市场和夜市是否算人员密集场所?

昨天,记者走访了郑州两家商场,发现商场大都标有禁烟标志,几乎看不到有人叼着烟到处逛。对于新规定,很多人表示还不知情,在听记者介绍后,多数市民表示赞成,其中多为女性。他们说,出台这样的规定,到人多的地方就不会感觉乌烟瘴气了,既健康又卫生。

也有人认为,抽烟就要被抓,处罚过重。一位陈姓先生说:“一般在有明令禁止吸烟的场所,大多数人都不会违反,不过一抽烟就要被拘留,有点小题大做。”市民李先生提出,规定里人员密集场所指哪些地方?饭店、火车站、露天市场和夜市也是人员密集,在那里抽烟会不会被抓?

还有人对相关部门如何操作提出质疑。有市民说,消防队员数量有限,让他们到商场抓抽烟者有点浪费人力,也不太现实。对此,河南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以前不少人对禁烟标志无所顾忌,主要因为惩罚缺少力度,出台此项强硬举措,正是为了杜绝吸烟者在人员密集场所吸烟,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他同时表示,按照新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加油站、商场、娱乐场所、学校等标有明显禁烟标志的地方,一般以室内为主,不包括露天市场和夜市。此外,还须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市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就属禁止范围。

该负责人还表示,今后消防部门会突击检查全省商场,一旦发现抽烟者,将在取证后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于是否有足够人力和物力进行查处,该负责人坦言,由于消防没有专门力量查处,因此,实施确有困难。

“发现抽烟者,您也可以‘执法’。”郑州市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杜玉若说,若市民在有火灾危险场所遇上吸烟者,可先用手机摄像取证,并上前劝阻。对方若继续吸烟,甚至出言辱骂、动手打人,可拨110或119报警,也可直接将其送往派出所,执法部门将对其从重处罚。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