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论政工】“个体户”党建不应成盲区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大街小巷两旁,由个体工商业者出资兴办的饭店、旅馆、商店、诊所、茶楼、车行、焊补、地摊等林林总总,数不胜数。这些个体工商从业者在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为当地居民提供便捷服务,以及为国家创造税收的同时,也不乏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蒙拐骗问题发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
那么,如何解决好上述问题呢?笔者认为加强该领域党的建设是个好办法。
就目前情况而言,这些个体工商从业人员主要在工商、税务、物价、质检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下工作,党组织的管理基本上是盲区。
尽管他们也有各自的经商理念,但这种经商理念和行为规范主要来自于家庭教育和自身感悟,停留在缺乏正确理论指导的“凭良心”干事阶段。因此,一旦“良心”与利益发生矛盾时,有些人便为追逐既得利益而让“良心”让路。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支配行动。党组织能够有效对人进行思想管理,个体工商从业人员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思想道德修养,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商行为规范。因此,把这部分人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畴刻不容缓。
首先,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划片包干”,由当地基层党组织对他们实行集中统管。无论城市还是乡镇,只要有人经商就必然占租用一定的地盘,归属于社区或者村镇。只要有社区或村镇的地方就有党组织存在,如:党委(总支)、支部等。这些党组织在管好社区、村镇居民的同时,应该负有管理外来流动人员和个体工商从业人员的责任。
其次,加强思想建设。管人的重点是管思想,目的是通过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奠定基础。通过经常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的学习灌输,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经商理念,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从根本上防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坑蒙拐骗顾客等问题的发生。
最后,加强纪律建设。要按照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对他们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经常性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通过批评教育仍屡教不改者,是党员、团员的,要按照党纪、团纪对其进行组织处理。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则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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