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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9月01日 星期一

【社评】职工培训费:不止钱的事

□本报评论员 张 刃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01日 003版)

国务院法制办《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为职工教育培训费从谁的口袋里出,曾经有过一番热议。有关部门出面澄清,这笔钱“由用人单位列入成本,而非职工个人承担”,话题热度迅速降温,现在几乎没人再提了。这一热一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与态度,表明它不是简单的钱的问题。

企业的职工教育、技能培训并不是新话题,至少在改革开放之初,面对十年浩劫造成的文化、技术断层现实,就已经提上了企业发展的议事日程,而且一度抓得很紧,颇有成效。那个今天引起热议的“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问题,也早就有国家有关部委的明确规定,只不过提取比例是职工工资总额的1.5%,而不是新规定的最高到3%。但这笔钱在企业成本中列支是非常明确的。

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转型改制,一些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被逐渐淡化了。人们对教育的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学历教育、正规教育,企业似乎再没有这项工作和开支。问题出在哪里?可以肯定地说,企业经营理念是一个决定性因素。搞职工教育、技能培训不仅需要相当的资金,而且需要投入人力、精力,还可能占用生产时间,这些都会对企业经营效益产生影响,确切地说,会影响利润。对某些急功近利的企业经营者来说,这显然是不愿接受的,因此,对职工教育能不问就不问,对培训费能不提就不提,任由它逐渐淡化。

企业如此,职工怎样?由于对教育问题注意力的转移,由于劳动关系变化带来劳动者基本权益问题的凸显,对职工来说,就业机会、劳动报酬、劳动条件显然远比教育、培训更重要,因此,即使企业方面淡化职工教育培训,也很少有人关注,更鲜见有人为此维权。

现在,政府出台条例,实施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强制性措施(提取培训费即是其一),并且准许列入成本(实际等于减税),目的完全在于提高职工素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对此,相信广大职工是欢迎的,也会积极参加培训。但是,企业方面是不是能够理解、支持政府的政策,依然是职工培训工作能不能开展、落实的关键。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职工素质、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的现实一再表明,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中,人的素质占首位;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许多企业在经营困难、开工不足的条件下,选择了培训而不是遣散的办法,就是为了留住人才,即使是熟练工人。这样的选择是明智的,是有远见的。与此同时,还应该看到,大量农民工充实到职工队伍,改变了职工文化、技术结构的现实,也向企业经营者提出了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问题,农民工的素质不提高,企业不会有更好的发展前途。如果错误地以为抓职工教育培训是“增加企业负担”,进而设法削弱这项工作,不仅短视,而且是在逃避企业社会责任。

现在,职工教育培训的钱由谁出的问题明确了,该不该花和怎样花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这里既有如何提高认识的问题,更有谁来监督、检查的问题。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固然责无旁贷,但从以往的经验看,企业工会通过民主管理的途径与方式介入,也是成功的、有效的。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工会的监督合理合法;从工会的职能看,同样是责无旁贷的。毕竟,用好职工培训费比提取这笔钱更重要。

我们期待,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出现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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