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受害职工子女纳入资助范围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25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陆金宝 通讯员买力克)“感谢党和工会组织对我的帮助,我一定努力学习,报效祖国。”8月21日,刚刚考上天津外语学院的卡迪里亚·库尔班,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尔肯江·吐拉洪手中接过“金秋助学”资助金时激动地说。据悉,新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在以往帮扶范围的基础上,还将乌鲁木齐“7·5”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职工子女纳入了资助范围。
据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十分重视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助学工作,在7月中旬就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工会结合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地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入学情况,切实做到爱心资助、跟踪服务、全程关怀,决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8月21日,新疆区总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交流推广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铁路局、兵团农一师等5个单位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实现“金秋助学”全覆盖的经验。并进一步要求各级工会将“金秋助学”活动向纵深推进。据统计,新疆各级工会在近3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已资助困难职工子女77655人次,发放资助金达36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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