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区已整改违规资金22.86亿元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24日 001版)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丁国元)国家审计署今天公布了对违规使用支农资金问题整改结果的跟踪调查。据统计,截至2009年5月底,河南等10省区已经整改的违规资金达22.86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违规资金总额的84.91%。
2008年,国家审计署对河南、甘肃、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福建、陕西、内蒙古和重庆10省区2006至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相关涉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上述10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审计调查结果已于2009年5月20日公告)。
据统计,截至2009年5月底,各地已经整改的违规资金22.86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违规资金总额的84.91%。10省区市被挤占挪用的财政支农资金已经归还原渠道7.53亿元。其中,归还被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财政支农资金4084.93万元,占被挪用于建房买车违规资金总额的70%,其余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违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针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积极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如甘肃省民勤县废止了实施11年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撤销了县财政局开设的4个“归集资金”专户,同时根据省财政厅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新的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