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22日 星期一

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席卷全国,但因“酒”引发的交通惨剧仍在不断上演。人们质疑:酒后驾驶屡禁不止,是法律处罚太轻,还是酒驾司机沦丧了基本的道德底线?有专家认为,醉酒驾车的根源还是在于不良的饮酒风俗——

【特别报道】道德淡漠 酒精惹祸

■本报记者 郑莉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22日 005版)

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然而,就在专项行动开始的当天,重庆便发生了撞人事故,一名19岁青年酒后驾驶马自达6轿车在闹市区将一路人撞飞10余米远,致使该路人当场身亡。据记者了解,死者事发时正在回家途中,“还有400米就到家了”。

时隔三天,重庆市的石某在一歌舞城醉酒后,驾车将一名正在作业的环卫女工撞死,逃逸……

据统计,截至8月20日8时,专项行动5天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696起,其中醉酒驾驶1637起。被查处的酒驾行为几乎每天都在以4位数增长。

因“酒”引发的交通惨剧不断上演,人们质疑:酒后驾驶屡禁不止,是法律处罚太轻,还是酒驾司机沦丧了基本的道德底线,对他人的生命过于轻率?

祸起醉驾

一幕幕祸起醉酒驾驶的交通事故不断挑战着人们的承受力。

8月6日,上海,一醉酒男子驾驶宝马轿车将一名4岁男孩撞死,随即与迎面一辆别克商务车相撞,造成车内5人受伤;

8月5日,黑龙江鸡西,张某酒后驾驶路虎越野车冲向人群,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8人住院治疗;

8月4日,浙江杭州,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将一名横穿爱心斑马线的17岁女孩撞死,司机涉嫌酒后驾驶;

7月16日,山东威海荣成市,一女司机姚某因应酬醉酒,但仍坚持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将一路人撞倒后逃逸,致使受害人当场死亡;

6月30日,江苏南京,一辆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江宁东山街道岔路口失控,狂飙1400多米,沿途撞倒9名路人,造成5人死亡,其中有一名孕妇,司机为酒后驾车;

5月22日,四川成都,酿下4死1伤惨剧的孙伟铭被成都中院一审判处死刑,成为我国首例因醉酒驾驶获刑的死刑犯……

有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后交通违法行为22.2万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8万起,上升8.7%。

据了解,我国交通事故死亡率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中国汽车保有量占世界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每万辆车死亡率为9,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两三百人丧生于车祸,而酒后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

酒驾入罪

“大家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法的,但有些场合实在推不开,而且喝了也未必就能赶上警察检查。”北京某银行信贷业务主管任鹏坦言曾不只一次酒后驾驶。任鹏的应酬很多,都是“求人办事,必须喝酒”。最让他痛苦的是,上级领导总要求他喝完酒后开车送客户回家。于是,任鹏每次酒后都求朋友代驾。而遇到实在找不到人的时候,他就自己开。“不过,从来不敢走大路,一般都钻胡同。”任鹏苦笑着。

据任鹏观察,酒后驾驶司机多来自“商场”和“官场”。“大家都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酒量好,喝一点不会醉,也未必会被抓到,即便‘运气差’被抓到,凭‘关系’也可以搞定。”

“有些人认为喝一点酒驾车不会有事,殊不知,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因此,饮酒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同样严重。”中国公安大学丁立民教授向媒体表示,酒后驾车给自己和他人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终生伤害。

“在生活中,很多驾驶员总跟着自己的酒量和感觉走,自己觉得‘没事’,其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了危险的红线。”一位交通民警告诉记者,饮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0毫克时,反应能力有所下降;达到150毫克时,反应能力下降50%,动作失调,手脚失控。驾驶员酒后驾车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发生误差等状况,反应时间也较清醒时延长了2~3倍,“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司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有专家认为,一些酒驾司机心存侥幸,原因之一就是执法力度相对较弱,在许多地方查处酒后驾驶仍属小概率事件。最近一项调查显示,96.6%的受访者承认身边有酒后驾车现象,而对于目前我国对酒后驾车处罚力度,81.3%的人认为“过轻”。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广东律师朱金辉日前向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上书,认为为保障民生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有必要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明确对醉酒驾驶的行为予以刑事惩戒。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川省成都,李刚、罗毅两位律师也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出快件,要求修改《刑法》,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

英国民间道路安全组织负责人希拉·雷恩杰认为,在“汽车时代”的起步阶段如果不能强化交通法规的管制,提升安全意识,只会让情况越变越糟,“每一本驾照不仅体现驾驶者资格,也意味着对社会的责任,酒后禁止驾车,应该是对司机道德的基本要求。”

酒驾失德

一位社会学专家认为,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根源还是在于:饮酒事关风俗。

酒在中国有着渊源的历史,酒文化早已深深根植于国民的文化基因之中。“喝的不是酒是感情”、“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不喝倒就是没喝好”……以酒会友,成了一些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生意场上,喝酒成了逃不过的一道关,似乎少了酒,合同就签不成,买卖就谈不拢;亲人走访、朋友聚会、红白喜事,酒更成为表达感情的重要添加剂。而劝酒、逼酒也成为饭桌上司空见惯的事情。有报道,深圳市消委会去年公布的十大消费陋习中,“过分劝酒逼酒”的不良酒桌文化就名列其中。

此外,据记者调查,餐饮行业对于司机饮酒的“宽容”也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酒后驾驶的长期存在。

在北京西单繁华路段的几家饭店里,记者很少看到“请不要酒后驾车”的提示牌,而当记者向服务员表明是开车来的,是否还可以饮酒时,有些服务员表示“少喝一点没关系”,有些甚至向记者推荐所谓“低醇酒”、“无醇酒”,并表示喝完后不醉,即便遇到交警也查不出来。

记者翻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据称喝低醇酒或无醇酒既不容易上头,还能满足酒瘾。而实际上,这两类酒只属于低度酒,所含酒精相对较少,喝多了同样会影响人们的神经。

据了解,一些国家在道路交通法中增加了“酒水提供罪”及“同乘罪”等新罪种。如日本,凡是向酒后驾车的司机提供车辆、酒水的人以及车上的乘客都要受到严厉处罚。为防止酒后驾驶现象的增加,日本企业还达成基本共识,对酒后驾驶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对酒后驾驶说‘不’,自律远比监管更关键。”一位社会学家认为,“运动式”的整治工作只是短期行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路面查处一般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集中警力开展,无法做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而且整治一段好一段,整治一结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往往会出现反弹。“仅依靠公安部门的短期治理是远远不够的,防止酒后驾驶的反弹需要在社会上形成抵制酒后驾驶的良好风尚。”

该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倡导饮酒司机选择代驾,同时,酒店应在酒桌上摆设“请不要酒后驾车”的提示牌,并劝告司机不要酒后驾驶。“作为司机,对生命尊重是最基本的驾驶道德,更该时刻记住,你的车轮前,行走着他人鲜活的生命;而在更多的时候,你和你的亲人同样行走在他人的车轮前。”



【阅读延伸】

国外对酒驾惩罚的规定

加拿大:对于这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来说,涉及酒后驾驶的制裁是相当严厉的。该国法律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禁止驾驶一年;第二次醉驾,入狱30天,禁驾二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 天,禁驾3年,同时,拒绝有醉驾史的外国人入境。

美国:酒后驾驶属于刑事犯罪。在所有州,只要警察怀疑驾驶员是酒后驾驶,就可以将其当场逮捕。如果酒后驾驶肇事,初犯、无人员伤亡、无逃逸行为,司机面临吊销驾照六个月,以及3~5年的惩戒期,并罚款1500~1800美元;如果有多次酒后驾驶重罪的纪录,检察官可以“二级谋杀”罪名起诉,最高判罚终生监禁。

新加坡:酒后驾驶,初犯者将受到1000~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重犯者强制监禁1年,并且处罚金3000~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罚金为30000新元及最长10年的监禁。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