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干部行为
长炼职工代表监督干部不打折扣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21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方大丰 龙巨澜 通讯员刘三青)中石化长炼公司的职工代表戎湘,总是随身揣着一个小本本,遇到什么问题就随时记在上面。等到和其他职工代表一起座谈时,这个小本本就派上了用场,能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的评价,是考核干部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该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权彬说,长炼的职工代表胆大心细,善于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企业干部行为,通过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他告诉记者,从2007年起,公司工会每年召开落实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发布会,由职工代表就职代会建议落实情况面对面质询相关干部,并当场给承办部门的负责人打分。
公司工会副主席余庆华介绍,自1976年至今长炼的职代会一直实行“三让三不”的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即“企业制定重大方针政策让职工参与,未经职代会审议不拍板;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让职工决定,未经职代会审查的方案不实施;企业领导行为让职工监督,执行职代会的决议不走样”。在2001年召开的职代会上,公司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在审议时就被职工代表否决。
戎湘是长炼中心化验室重油班班长,已经连续当选两届职工代表。她说,企业领导干部接受职工代表质询时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能够听到他们平时听不到、想不到的事情,担心的是问题越提越尖锐,弄不好得分不高,绩效考核排名会靠后”。
“长炼职代会每年分年初和年中开两次,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由职代会分门别类立项,然后交办到对应部门。”据公司安环处处长李祥寿介绍,去年他负责承办了4个职工代表提案,在年终职工代表讲评中得了93.6分,在公司行政各部门负责人中拿了个第一名。他说,职工代表监督干部是不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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