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郑州:索要双倍工资成仲裁热点
本报讯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申请劳动仲裁的人也越来越多。笔者日前从河南省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处了解到,仅今年上半年,该市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就达1048起,其中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主张“双倍工资”成为仲裁的热点,占到所有案件的50%以上。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表示,该法实施以来,只要劳动者提出的申请有理有据,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仲裁院的支持。
2009年7月2日,李某等4人来到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其就职的郑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双倍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立案。最终,该公司不仅支付了李某等4人双倍工资,还委托法律顾问买走了400份劳动合同书。这名法律顾问感叹道:早知道如此,当初就该签订劳动合同。
在欣喜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让人感到疑惑的是,为何在《劳动合同法》的严格规定下,仍有大量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餐饮、建筑等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甚至还包括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规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说,很多企业会以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为由,不签劳动合同,其实不然。因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承担法律责任,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缴纳社会保险虽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但还是很有必要的。如,为了减少用工成本,不少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可是,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将面临支付高额的工伤待遇费用,小规模企业甚至会被拖垮。作为用人单位,这种一时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的做法并不划算。(胡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