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就林州钢铁改制引职工不满作批示
企业改制重组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8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肖树臣 本报通讯员李承锦 万川明)“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充分讨论,也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引起职工的质疑和不满,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从现在开始,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请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这是8月15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在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公司因改制工作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发生部分职工聚集围堵改制工作人员事件的报告上作出的批示。
据了解,林州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由于经营困难,2008年8月经濮阳市政府批准,林钢开始进行改制。因企业改制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出现矛盾。8月11日,部分职工聚集公司办公楼内外,致使正在该公司指导改制工作的一位干部被围堵楼内,现场聚集职工及家属最多时约400人左右。
事情发生后,河南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市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深入企业做思想工作。8月15日,徐光春在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公司就因改制工作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发生聚集围堵改制工作人员事件作出批示,强调指出,近年来,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力地保障了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和职工利益不受侵害,经验值得总结。但也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民主程序不健全,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充分讨论,也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引起职工的质疑和不满,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8月15日凌晨,由濮阳市、安阳市及林州市委、市政府派出的工作组已进驻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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